臨汾市實行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有獎舉報制度

2020-07-31 09:27:26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為加強三輪機動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查三輪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嚴防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實行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現(xiàn)將有關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舉報人)有義務對發(fā)現(xiàn)的臨汾市主城區(qū)內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二、舉報人應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

  舉報途徑:

  (一)請撥打0357-2168800。

  (二)直接到就近轄區(qū)直屬交警大隊進行實名舉報。

  (三)山西臨汾交警微信公眾號、臨汾公安交警新浪微博、郵箱lfjjzdxck@126.com。

  三、舉報人需提供手機、行車記錄儀等設備拍攝的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視頻和照片資料,所提供的影像資料應能準確反映交通違法時間、地點、車輛全貌及類型、駕駛人和違法事實等,并附詳細文字信息。

  四、舉報違法案件在公安交警查處決定生效并執(zhí)行完畢后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品,領取獎品的有效時間為15個工作日,逾期視為放棄。聯(lián)系電話:0357-2168957。

  五、舉報違法查處流程:收到舉報后,接收平臺將舉報分發(fā)至違法行為所在轄區(qū)大隊查處,查處時間為5個工作日,確因取證困難等特殊情況需延期者不得超過15天,查處結果統(tǒng)一報秩序科,宣傳科在媒體進行曝光。

  六、同一個違法行為被多次舉報且內容相同的,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時間為準;對共同舉報人(2人以上)舉報同一違法行為的,按一個舉報進行獎勵。

  七、舉報人領取獎勵時應當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件、詳細住址和聯(lián)系電話。公安交警部門對舉報者的身份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違者將對相關人員問責。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舉報人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對捏造或歪曲事實舉報的,視情節(jié)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十、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所有。

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7月30日

     

責任編輯:暢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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