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一分錢都不能判

2016-10-18 10:57:05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洪洞縣人民法院甘亭法庭干警們崇法護法,堅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這一理念,在訴訟活動中,不受自身情緒影響,排除外界各種壓力,堅持秉公辦案、伸張正義,使審理的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得以判決后又順利調解執(zhí)結,彰顯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充分發(fā)揮了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的引領作用,讓人民群眾擁有了公平正義的“獲得感”,受到了當地政府和周圍群眾的肯定與好評。

  2015年9月17日,拿著厚厚一摞證明和照片的原告來到了法庭,激動地講述了自己這兩年來維權的艱辛與無奈,實在沒辦法了,只有把這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法院,希望法庭能為其主持公道,能使那些占其房屋的人返還其合法財產。

  原來,原告張某于2004年4月25日出資購買了某某化工廠的14間廢棄廠房(其中就包括被告現在居住的這幾間),并于2005年辦理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xù),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房產權。近兩年來原告多次通知被告騰房并找人說合,被告卻水漲船高,不斷增加騰房的條件和籌碼拒不騰房,暫住在這個院的其他幾戶人家也靜觀其變,借口不予騰房。原本不想傷了鄰里關系的原告才最終選擇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才出現了上面的一幕。

  調解中原告作出了讓步,愿意支付被告搬遷費用和部分物品補償費,被告卻獅子大開口,讓人難以接受,法庭對其釋明法律規(guī)定后,被告仍固執(zhí)己見,并以死相威脅,對于被告的這種刁蠻行為,法官們沒有畏懼,絕不容忍這種不正之風在法律面前滋生。所以,法庭果斷地對此依法作出了判決,沒有判給被告一分錢。判決生效后,被告主動來到法庭,承認了自己以前思想的偏激和錯誤,希望能按原來庭審中的調解方案幫其再與原告協(xié)商,他愿意調解了事為了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為了轄區(qū)內人民的和諧與穩(wěn)定,法庭沒有拒被告于千里之外。在征求了原告的意見后,又重新組織雙方進行協(xié)商,達成了新的調解協(xié)議,并在法庭的監(jiān)督下雙方進行了徹底的交接。至此,折騰了一年多的鄰居糾紛案件終于得到了徹底化解。

  這就是甘亭法庭的干警們,他們時時處處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為了人民的利益他們不怕苦、不怕累,講政治、重大局,注重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注重原則性和靈活性的有機統(tǒng)一,為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作出應有的努力。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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