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洞縣曲亭鎮(zhèn)薄村發(fā)現一份寫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活養(yǎng)死葬”立分書。這份立分書的書寫者名為翟鐘英,念過私塾,愛好文學,善寫對聯(lián),在村里被稱為“先生”。
老人生前曾寫有不少文字及對聯(lián),但這份立分書卻是老人留給后人的唯一一份文字資料。
這份立分書寫于一張白紙上,其中不少文字為繁體字,內容為兄弟分家及老人的“活養(yǎng)死葬”之事。立分書人及書寫者均為翟鐘英,文中記錄了立分書的原因:所生四子,現長大成人各已成家,因人口眾多,各事繁忙,因年邁力弱無力操持家務諸事。為避免出現糾紛,除了寫立分書,還找了親戚為證人,所找的親戚為其子(翟鐘英兒子)的表兄。經過“表兄與四子協(xié)同商議”,將所有產業(yè)及等物搭配四股(即分配成四份),負責“大人活養(yǎng)死葬之事,規(guī)定生時生活費用”。其中,每股各子撥工四十個月間零星用洋各子一元五毛,燒炭每子負擔一年,二位老人有病疾及死葬”。文中記錄,兩個兒子分別負責一位老人的贍養(yǎng)和送葬問題,其中“父由長、三子負擔,母由二、四子負擔。”而且其中規(guī)定,二位老人之事遵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子不許違反,因四子房屋不好,兄長補貼二佰一十元,將產業(yè)等物開列于后,自今月起,各立炊灶,各立門戶,以上各事各子情愿,決無反悔,恐后無恣,立分書為證?!绷⒎謺母袷綖槠跫s的書寫形式,其中“同中人:其子表兄李登俊”,立分書人及代筆:翟鐘英”。立分書的書寫時間為“壹玖捌零年貳月拾叁號,前名(翟鐘英)立”這份立分書的發(fā)現者和收藏者是老人的孫子翟志剛。他介紹,父輩兄弟四人,父親排行老四,是爺爺最小的兒子,立分書是在家里的柜子里發(fā)現的,當時兄弟四人每人一份。因為爺爺奶奶已經故去,立分書也失去了原本的意義,由于父母的細心收藏,這份立分書才得以幸運地保留下來。
“我爺爺念過私塾,用現在的話說,沒有什么學歷,但是在我的印象中,爺爺一直愛好學習,跟村里的老秀才學了不少知識,不僅寫一手好毛筆字,而且能編寫對聯(lián)、會寫文章,還經常幫村里人解決鄰里糾紛,書寫分家、糾紛文書?!钡灾緞偨榻B,“爺爺于2000年去世,時年84歲,他生前留有不少毛筆書寫的文字,但這份立分書是爺爺留給我們后代的唯一一份完整的文字資料?!钡灾緞偓F在在北京上班,從事書畫報刊編輯工作,受爺爺影響,他一直愛好傳統(tǒng)文化,堅持不懈練書法、寫文章,在北京參加了多期文學專業(yè)培訓班,并收藏了不少書畫作品,爺爺留下的立分書是其中重要的一份。
“用現在眼光來看,這份立分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不僅體現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前后農村贍養(yǎng)老人的民間規(guī)矩和方法,留下了一個時代的特殊印記,而且傳承了一個家庭的良好家風。”翟志剛說,對于從事書畫工作的我來說,這份立分書寄托著我對爺爺的想念,在我心中,遠遠超越了文中當時的規(guī)定,留存著我對爺爺的全部記憶?!庇浾?strong>張春茂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