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侯馬市公安局查獲一起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案件,這也是該市公安機關查處的首起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2月20日上午11時50分許,侯馬市公安局鳳城派出所執(zhí)勤民警巡邏至轄區(qū)某飯店附近時,聽到燃放煙花爆竹聲音,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查處,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該飯店老板進行詢問,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對其做出了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據了解,《侯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于1月25日起正式實施,市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加強對轄區(qū)內的生活小區(qū)、村莊等場所開展巡查防控工作,尤其是自2月17日侯馬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二級)后,侯馬市公安局加強對全市范圍內的巡邏查控,對發(fā)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郭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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