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召開《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草案)》起草情況匯報會

2020-10-13 08:3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

我市召開《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草案)》起草情況匯報會

董一兵主持 李云峰出席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邱睿) 10月11日上午,我市召開《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草案)》起草情況匯報會。市委書記董一兵主持會議,市領導李云峰、陳小洪、常青、王國平、鄭步電,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人大常委會城環(huán)工委、市住建局、市農業(yè)農村局、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小洪匯報了《管理辦法(草案)》總體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鄭步電匯報了《管理辦法(草案)》起草過程,市住建局負責人匯報了《管理辦法(草案)》主要內容。與會人員結合實際,進行了討論發(fā)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第176次常委會議精神,從制度層面解決當前我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和規(guī)范我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安全監(jiān)管,提升農村自建房屋建設質量,在系統(tǒng)學習相關法律政策、認真調查研究、深入開展討論、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草案)》,《管理辦法(草案)》共六章25條,依次為總則、職責劃分、質量管理、服務保障、法律責任、附則,《管理辦法(草案)》主要解決明確并壓實責任、分類精準管理、嚴格質量管控舉措、明確政府購買服務、加強農村建筑工匠隊伍建設、建設巡查和報告制度六方面問題。

  在認真聽取了相關情況匯報及大家的討論發(fā)言后,董一兵強調,要堅決落實省委常委會議決策部署,特別是省委書記樓陽生的指示要求,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高度,緊密結合臨汾實際,扎實做好農村自建房質量管理立法試點。要在統(tǒng)籌考慮人數、戶數“雙控”以及建房資質等因素的基礎上,通過立法手段,重點解決好農村自建房及附屬設施質量安全這一突出問題。要嚴格立法程序,廣泛征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支“兩委”等各方面意見建議。要以本次立法為契機,進一步明確職責,著力抓好村級建設規(guī)劃、農村“宅基地”審批、農民自住房轉為商業(yè)用房、農村建筑工匠隊伍培訓及資質認定等工作。要加強與省人大常委會等上級部門的溝通對接,進一步做好《管理辦法(草案)》的修改、完善,確保適用性、可操作性。

  市委副書記、市長李云峰強調,省委書記樓陽生對農村自建房立法工作高度重視,省委把臨汾作為試點,由省人大常委會指導推進這項工作。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這項工作也非常重視,做了大量的工作。要進一步明確《管理辦法(草案)》的定義、定位、適用范圍;明確有關管理程序及市、縣、鄉(xiāng)、村的責任,堅決避免在實施過程中產生權力尋租和腐敗問題,堅決避免給農民群眾增加新的負擔;要適應經濟發(fā)展新形勢,在制定辦法時充分考慮農村自建房原有戶主改變、自住房改為商業(yè)用房等多重因素;要積極邀請權威專家、顧問和學者進行指導,不斷完善《管理辦法(草案)》,使之更加科學縝密、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


     

責任編輯: 吉政

版權聲明:凡臨汾日報、臨汾新聞網刊載及發(fā)布的各類稿件,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自媒不得轉載發(fā)布。若有違者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