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3639的讀者向本報手機報反映:我想了解一下消費者和經營者發(fā)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接到線索后,記者咨詢了山西堯之天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李律師介紹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fā)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 楊文婷
責任編輯: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