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7 23:16: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田志華)一次開心的小聚會,最終不愉快收場的原因是一個杯子。近日,家住掛甲莊的市民元先生致電本報稱前一天晚上跟朋友的一次聚會,因為賠償一個莫名其妙破裂的玻璃杯子不歡而散。
原來,元先生平時挺忙,每天回到家都比較晚,所以很久沒有跟朋友相聚了,昨天晚上,下班比較早,就打電話約了幾位朋友敘敘舊,一起吃飯?!痹壬f,別看這幾位朋友都在本地,但是因為工作關系平時也很少見面,吃完飯后覺得時間還早,所以我們決定去KTV唱會歌,再多聊一聊?!?
元先生與朋友商議后,就近選擇了煤化巷附近一家KTV,進了該KTV包房后,元先生點了6瓶啤酒及瓜子等小吃,隨后服務員將啤酒、瓜子與幾個玻璃酒杯拿了進來。就這樣,元先生與幾位朋友邊唱歌邊聊天。“大概唱了一個多小時,因一位朋友有事所以我們就準備離開?!痹壬f,就在結賬的時候,服務員說我們破了一個酒杯,要賠償10元錢,當時我們都很納悶,隨即服務員拿過來一個杯子,指著上面一條不足2厘米長的細微裂縫說,這樣的杯子我們就不能用了?!?
我們都沒有喝多,也沒有摔過杯子,只是喝了幾杯酒,這酒杯怎么會破呢?元先生及幾位朋友生氣地與服務員據(jù)理相爭,最終也沒有結果,無奈賠償了10元錢,氣憤地離開。10元錢本不多,但莫名其妙的賠償,讓元先生及朋友們都很氣憤。
“因為包房里燈光比較昏暗,玻璃杯上細微的裂縫確實很難發(fā)現(xiàn),我們都沒有注意到。”元先生無奈地說,“到底是服務員把杯子拿進來時就有裂縫,還是我們弄的,這誰也說不清楚了。多虧只是個杯子,如果電視上有裂縫我們是不是也得賠償?”所以元先生希望通過這件事提醒大家,在外消費時,使用玻璃杯子前要檢查好是否完好無損,避免類似的事情發(fā)生而引起不愉快。
【責任編輯: 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