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記者 趙文家) 近日,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經(jīng)偵大隊民警在四川省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物流港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將涉嫌詐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居某某抓獲。
經(jīng)查,2013年10月,受害人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居某某(男,53歲,山西省繁峙縣人)。居某某稱自己的哥哥是臨汾某銀行行長,并負責臨汾一治理項目資金的發(fā)放,可以幫自己承包下治理工程部分項目。
在取得陳某信任之后,居某某與陳某簽訂協(xié)議,約定雙方合作承攬工程。2013年11月初,居某某以承包工程需要運作費為名向陳某索要200萬元。陳某支付居某某200萬元后,多次催問其工程承包情況,居某某均以各種理由推拖。直到2014年6月,還未承包下工程,在陳某多次催問下,居某某給陳某退還了85萬元,剩余115萬元拒不退還。后陳某了解到,居某某和其哥在建設項目中,沒有承攬過任何工程。
目前,犯罪嫌疑人居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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