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潘華玲)12月21日,記者接到市民趙女士打來的熱線電話,稱自己在等待出租車時,遇到了司機挑客“一口價”的情況,不僅讓她很“受傷”,而且最終也沒能坐上出租車。
“前天我跟朋友從解放西路一家小店出來的時候已經(jīng)18時30分了,我家在臨鋼二區(qū),跟朋友趕往公交站點,已經(jīng)錯過了最晚的一趟公交,所以只能打車回家了,沒想到卻遭遇了讓人很是郁悶的情況。”趙女士對記者說。
當(dāng)趙女士揮手?jǐn)r下一輛出租車的時,司機首先搖下車窗問:去哪?”當(dāng)?shù)弥桥R鋼二區(qū)時,司機表示不去并開車離開,趙女士攔下第二輛出租車,同樣司機首先詢問目的地,然后表示可以去,但當(dāng)趙女士詢問是否打表時,司機表示不打表,并且告訴趙女士,支付30元車費才能去,趙女士無奈只得再攔下第三輛出租車,同樣司機表示不打表,而這次的車費為25元,并向趙女士解釋說,她要去的地方太偏,出租車在回程的時候拉不到乘客會有損失,趙女士無奈只得繼續(xù)等。
“我等到20時了還是沒能打上車,正好那會兒我愛人打來電話問我在哪里,無奈我只能讓他騎著電動車來接我?!壁w女士說道,在等待了將近1個小時后,最后愛人騎著電動車才將她接回去。
趙女士表示,在這寒冷的天氣,出租車對于出行的人來說是很方便的交通工具,但是這樣的做法不僅很“傷人”,而且沒讓她感受到方便。
不久前出臺的《出租車運營服務(wù)規(guī)范》向出租車司機提出了要求,其中明確規(guī)定,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詢問目的地挑客,同時除包車外不得議價。出租車應(yīng)該是為市民提供出行方便的交通工具,規(guī)范自身的行為,才能更好地發(fā)揮這一交通工具的作用。
責(zé)任編輯: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