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5641的讀者向本報手機報反映: 我想了解一下技術合同的內(nèi)容包括哪些?
接到線索后,記者咨詢了山西堯之天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李律師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技術合同的內(nèi)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項目名稱;(二)標的的內(nèi)容、范圍和要求;(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五)風險責任的承擔;(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七)驗收標準和方法;(八)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shù)挠嬎惴椒?(十)解決爭議的方法;(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zhí)枴@栆约皩@麢嗟挠行谙蕖?/p>
記者 李媛
責任編輯:柏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