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景晶晶)近日,一起11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臨汾中院刑三庭宣判。與以往不同的是,判決書后對每位未成年罪犯都附加了一份“判后寄語”。該“判后寄語”是由主審法官針對每個罪犯的案情特點、家庭情況,從規(guī)勸教育角度,在法律之外整合事理、情感等各方面因素所寫的書信類寄語。這一做法在全市法院尚屬首例。
“任何一個法官都不愿意在你們還來不及弄清楚法律是什么,犯罪是什么的時候,就在你們身上貼上罪犯的標簽。更不忍心在你們還來不及弄清楚世界是什么,人生是什么的時候,就將你們送入高墻之內……今天,法庭對你的依法判決,既體現(xiàn)了法律對你所犯罪行的懲罰,也包含著對你的挽救和悔過自新的期望。法庭希望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自身的認知能力和辨別能力,常懷感恩之心……”11名未成年人罪犯受刑時沒掉眼淚,但在看完法官語重心長、情真意切的寄語后,都不由自主地落淚了。11名未成年人家長也紛紛表示,法官結合具體案情,從情、理、法的角度寫出的寄語,既教育了孩子,又警醒了家長,明確了今后對孩子的引導方向。
“判后寄語”引導迷惘中的未成年人認清人生正確方向,在剛性的法律程序中融入人文關懷,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該院刑三庭將加強審判延伸工作,指導基層法院有針對性地對判處非監(jiān)禁刑未成年人寫出“判后寄語”,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此警醒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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