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踐行神圣職責

2011-08-23 10:07: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2010年12月李三才經(jīng)北京301醫(yī)院確診身患肝癌、直腸癌、淋巴癌已到晚期。李三才知道病情后,沒有被“不治之癥”所嚇倒,而是堅強的面對死亡,仍然堅持工作,直到2011年3月30日突然發(fā)病昏倒在自己熱愛的崗位上。不久前,因病搶救無效去世。
22年來的工作生涯,李三才無論在哪個派出所工作,無論工作多長時間,無論處理什么案件,他都是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默默工作,兢兢業(yè)業(yè)。
2010年6月,時值監(jiān)區(qū)改造的關(guān)鍵時期,李三才年近90的母親患病垂危,李三才深知此時正是監(jiān)區(qū)值班用人之際,請假只為母親辦好入院手續(xù),就趕回看守所值班。母親去世后,辦完喪事第二天又出現(xiàn)在工作崗位上。
李三才扎根基層,熱情為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人民警察的神圣職責,樹立了新時期共產(chǎn)黨員為民、親民、愛民的良好形象,贏得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李三才患重病住院后,省公安廳廳長楊司、市委書記謝海、市公安局局長安占功等領導親切看望、慰問了他,省廳“學習張世平爭做‘陽光警察’”巡回報告團在臨汾作巡回演講時專程到醫(yī)院去看望他,并為其頒發(fā)了個人一等功勛章。
李三才在平凡的崗位上認真履行著不平凡的人生,用真誠對待著每一個在押人員,用燃燒不息的生命之火溫暖著他人,感動著社會,光耀著時代。

記者 趙京紅

  【責任編輯: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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