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落實管護責任上求“嚴”。加強對全縣退耕還林工作的領導,落實工作職責,簽訂管護責任書,將管護責任、苗木成活率等與干部工資及年終評優(yōu)、獎金等相掛鉤,從嚴要求,務求實效。
二是在抓補植補造上求“狠”。將補植補造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及時安排部署,制定完善補植補造工作的措施和辦法,確保退耕還林補植補造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在加強林木撫育及管護上求“實”。健全管護制度,明確管護責任,完善護林設施,對沒有工程圍欄的重點造林地段應盡快圍欄,固定專職護林人員進行管護,確保造林成果。(通訊員 藥應平 高紅)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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