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蒲縣設立“督導專員”,實行脫崗督導、全程督導,促使駐村扶貧干部履職盡責。
一是機構規(guī)格高??h委成立4個督查組,每組設立4名督導專員,由一名副縣級干部擔任組長,其他成員來自縣人大、縣政協(xié)、組織部、紀檢委等單位。為了保障督導工作順利開展,該縣成立下鄉(xiāng)幫扶辦,鄉(xiāng)鎮(zhèn)設立駐村幫扶工作站,具體負責督導工作的協(xié)調聯(lián)系、資料匯總等工作。二是內容覆蓋全。督查對象包括鄉(xiāng)鎮(zhèn)、駐村工作隊員、農村第一書記,督查內容覆蓋脫貧考核指標,涉及建檔立卡及貧困戶動態(tài)管理、檔案資料、政策項目資金落實情況、“三基建設”、惠農政策宣傳情況、掛圖作戰(zhàn)及幫助貧困戶記賬算賬情況、幫扶計劃、駐村紀律、群眾知曉率、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三是量化考評嚴。督查前,根據督查對象和內容,下鄉(xiāng)幫扶辦制定督查評價標準和賦分辦法。督查組采取聽取匯報、入戶調查、實地查驗、查閱資料、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半月覆蓋、打分排隊。同時,建立“紅黑名單”通報制度,12個駐村工作隊和12名個人(幫扶隊員、農村第一書記)進入“紅名單”,12個駐村工作隊和12名個人進入“黑名單”,督促扶貧干部既“出勤”又“出力”。(胡水林 邢培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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