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再發(fā)嚴令控制三公支出 不報銷無實質接待費

2015-05-15 10:48:11 來源:新浪

    昨日,省財政廳發(fā)布消息,要求各市和省直各部門強化“三公”經費管理理念,嚴格遵守“三公”經費消費紀律,嚴控“三公”經費支出,牢牢扎好“錢袋子”,切實管好“車輪子”。各市和省直各部門要嚴格五大管理,嚴格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格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嚴格“三公”經費預算執(zhí)行和嚴格“三公”經費公開。

  不審批無預算出國團

  省財政廳要求,各市和省直各部門,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因公出國(境)實行經費財政先行審核制度,財政部門一律不得審批無出國經費預算安排的團組。

  同時,單位財務部門要加強團組的經費核銷管理,嚴格按照批準的出國團組人員、天數、路線、經費預算及有關開支標準核銷,不得核銷任何不符合規(guī)定的出訪費用。

  不報銷無實質接待費

  各市和省直各部門公務接待實行報批和登記制度,派出單位公函、接待報批單和按程序審簽的接待清單要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

  同時,不得報銷無公函和無實質內容的接待費用。不得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不得超范圍、超標準進行公務接待。

  此外,還不得以招商引資、公務活動等名義變相安排公款吃喝。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進行公務接待,公務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等。

  公車實行定點管理

  公務用車,一直是大家關注的重點。省財政廳要求,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要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實行定點管理。

  同時,實行公務用車單車成本核算和單位內部單車成本公示制度。各部門、各單位不得支付超編超標公務用車購置費用。不得辦理未經政府采購程序的購車支付手續(xù)。不得在公務用車運行費中列支非本單位車輛的費用。不得公車私用和濫用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先預算后支出

  各部門各單位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三公”經費預算,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

  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我省關于“三公”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的規(guī)定,嚴格支出報銷審核,不得巧立名目和理由超范圍、超標準報銷與公務無關的費用。嚴禁將本部門本單位開支的“三公”經費轉嫁、攤派到其他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

  嚴禁坐支辦公用房或者其他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擅自用于“三公”經費開支。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叭苯涃M支付應當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除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外,要使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不得使用現金。

  公開經費預決算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匯總“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公開,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公開。各級財政“三公”經費預決算要在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批準本級預決算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

  除涉密部門外,各部門在部門預決算批復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同時要對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予以說明。

  微評:三公經費公開再一次被提及。公開就要公開的意義,公眾想看的不只是一個枯燥的數據,還要有一個細化的衡量標準,以及相關部門關于“合不合理”的評價。當然,這些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最終目的還是在各界的注視下,把三公經費花得更合理。 米欣

  本報記者 聶曉麗

(原標題:山西再發(fā)嚴令控制“三公”支出)


     

責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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