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日,堯都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辦理5名未成年人涉嫌盜竊一案中,發(fā)現(xiàn)這幾名涉罪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可塑性較大,具備監(jiān)護條件。通過教育,這幾名涉罪未成年人均有悔罪表現(xiàn),綜合全案的事實、情節(jié),對具備有效監(jiān)護條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在案件辦理中,辦案人員與涉罪未成年人家長開展座談會,了解其家庭背景、成長環(huán)境、受教育程度、社會閱歷、監(jiān)護條件等情況。辦案干警堅持以案釋法、以事喻理,使家長們深刻感受到法定監(jiān)護職責的重要性。一位家長含淚說到:“今天我才意識到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家長們表示一定肩負起監(jiān)護人的職責,教育好、引導好孩子,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近年來,該院始終堅持對涉罪未成年人懲戒與幫教相結合,依法慎捕、少捕,積極探索“捕、訴、監(jiān)、防”一體化和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征的辦案方式,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茖H宿k理、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親屬會見、案后幫教等制度,將維權、幫教、挽救貫穿于未檢工作始終,為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趙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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