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09:16:00 來源:
臨汾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于2010年7月16日根據(jù)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閆喜春的提請
任命:
李明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胡石林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宋長龍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曹迎春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吳青峰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鄧榮平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熊啟洲同志為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鄭占奇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張吉生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趙生全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呂智林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沙建國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曾新平同志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
曾新平為隰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免去:
陳忠和的隰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責任編輯: 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