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考 7類考生享受照顧政策

2014-11-24 19:45:18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瑩超)11月23日,記者從市招考辦獲悉,隨著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間確定,相關的各類政策也隨即出臺,7類考生在錄取時可享受國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或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一、二等獎者;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獲國家二級運動員(限定田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欄、1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項目)以上稱號的考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須持市級(含)以上僑務辦公室證明及相關材料。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省臺灣同胞聯誼會證明及相關材料。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自謀職業(yè)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子女考生。須持有關證書和縣(市、區(qū))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軍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子女考生。須填寫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程序逐級上報省軍區(qū)政治部。

少數民族考生,須持戶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經審查后留復印件備查。

記者了解到,以上各類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由各縣(市、區(qū))招辦初核整理,由市招辦復核并匯總造冊后報省招考中心審核,審核(測試)合格,并進行公示后,錄取時方可享受國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責任編輯: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