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區(qū)首例纏訪鬧訪當事人被判刑

2015-07-17 09:59:59 來源:山西新聞網(wǎng)

本報訊(記者袁兆輝 通訊員李日斌)7月12日,記者從朔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孫某非法信訪行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朔城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判決。而這也是朔城區(qū)法院首次對涉訴信訪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作出的實刑判決。

據(jù)了解,被告人孫某從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期間,因多次非法上訪,曾先后3次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治安拘留。被告孫某仍不思悔改,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間,又分別5次來到北京市西城區(qū)中南海周邊非法鬧訪。在中南海新華門前拋撒紙質(zhì)材料,引發(fā)路人圍觀,制造惡劣影響,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今年4月22日,朔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孫某非法信訪行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孫某上訴至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23日,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席沛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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