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統(tǒng)計局山西省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2016年2月23日)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guī)定,國務院決定于201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分別下發(fā)了《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省、市、縣三級人口抽樣調查機構。我省的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的積極配合下,經過全省6000余名調查人員的共同努力,克服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等困難,圓滿完成了調查各項任務。
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對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工作的要求,我省以省為總體,縣為次總體,采用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樣方法抽取樣本,在全省抽取了11個市、119個縣(市、區(qū))的1260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4000個村(居)委會。調查采用調查員手持電子終端設備入戶填報和被調查戶網絡自主填報的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并直接上報國家統(tǒng)計局數據處理平臺。調查的標準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經對抽樣調查結果進行科學評估,現將推算的2015年主要人口數據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人口出生率為9.98‰,比上年下降了0.94‰,人口死亡率為5.56‰,比上年下降了0.37‰,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42‰,比上年下降了0.57‰。據此推算,我省2015年底常住人口為3664.12萬人,比上年增加了16.16萬人。
二、人口分布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各市2015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431.87萬人 大同市 340.64萬人 陽泉市 139.83萬人 長治市 342.04萬人 晉城市 231.5萬人 朔州市 176.22萬人 晉中市 333.57萬人 運城市 527.53萬人 忻州市 314.13萬人 臨汾市443.57萬人 呂梁市 383.22萬人
三、人口年齡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567.94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5.50%;15—64歲人口為2762.75萬人,占常住人口的75.40%,其中:15-59歲人口為2566.72萬人,占常住人口的70.05%;60歲及以上人口為529.4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4.45%,其中:65歲及65歲以上人口為333.4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10%。
四、人口性別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879.0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51.28%;女性為1785.0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8.72%,性別比為105.27。
五、家庭戶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戶1111.49萬戶,家庭戶人口為3423.3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3.43%,平均每個家庭戶人口為3.08人。
六、城鄉(xiāng)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zhèn)的人口為2016.3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55.03%;居住在鄉(xiāng)村的人口為1647.75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4.97%。
主要指標解釋
人口數 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qū)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
年度統(tǒng)計的年末人口數指每年12月31日24時的人口數。本公報中的人口數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居住并且戶口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居住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調查小區(qū)居住,戶口待定的人口。
城鎮(zhèn)人口和鄉(xiāng)村人口 城鎮(zhèn)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zhèn)范圍內的全部常住人口;鄉(xiāng)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鎮(zhèn)包括城區(qū)和鎮(zhèn)區(qū)。城區(qū)是指在市轄區(qū)和不設區(qū)的市中,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員會地域和村民委員會地域。
鎮(zhèn)區(qū)是指在城區(qū)以外的鎮(zhèn)和其他區(qū)域,其包括鎮(zhèn)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鎮(zhèn)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村民委員會地域。
出生率(又稱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qū)的出生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計算公式為:出生率=年出生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式中:出生人數指活產嬰兒,即胎兒脫離母體時(不管懷孕月數),有過呼吸或其他生命現象。年平均人數指年初、年底人口數的平均數,也可用年中人口數代替。
死亡率(又稱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qū)的死亡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計算公式為:死亡率=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人口自然增長率 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數(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與該時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人口自然增長率=(本年出生人數—本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家庭戶人口 不包括現役軍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的人。
性別比 指男性人口數與女性人口數之比,通常用100個女性人口相應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