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縣山水學府售樓部被教師和學生給砸了?!?1月9日,這則信息在安徽省霍山縣不脛而走。人民網安徽頻道核實了解到,當天上午,霍山縣文峰學校小學部老師領著幾十名小學生來到售樓部拉起橫幅,期間有學生推倒了售樓部里的沙盤和桌椅。(11月10日《人民網》)
拉起橫幅,上書:山水學府,不良開發(fā)商,不顧學生安全,夜間強拆?!彪p方當時發(fā)生口角,有的跑進售樓部,將桌椅電器、沙盤模型推倒。”僅從這些字面上的意思,一定會讓人聯(lián)想起那種群情激昂、混亂不堪的維權畫面,尤其是涉及“強拆”和“開發(fā)商”,那場面一定令人揪心。然而,更讓人揪心的是事件的主角除了開發(fā)商外,竟然全是教師和小學生。
很難將那樣一幅畫面與小學生聯(lián)系到一起,但根據記者的調查核實,證實的確如此。所以,這就不是簡單的維權問題了,簡直就是胡鬧嘛!讓小學生拉起條幅去維權,無異于讓孩子們去當“人肉盾牌”,于法于理都說不過去,屬于學校的嚴重不負責。
從學校教書育人的角度出發(fā),即使因為小學生“出面維權”使學校的權益得到了維護,但對孩子們的傷害可能更加得不償失。將一個社會化的糾紛引入校園,已屬失策,再將學生們被動身涉其中,是學校部門的嚴重失職,應該追究校領導的責任。
同時,從另一個角度講,學校是社會公益部門,屬于弱勢部門,建設一個安寧有序的教學環(huán)境,是當地政府部門,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然而,在設計學校的搬遷及出行實際困難時,尤其是因為政府部門的規(guī)劃遲遲無法落實而造成最終形成糾紛時,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政府不能及時調節(jié)矛盾,統(tǒng)籌安排,致使出現局部沖突進而發(fā)展到學生維權,在學校幾分“無奈”的背后,也顯示出政府部門的不作為。
教書育人,百年大計,只有學校時刻以學生為中心,政府時刻以學校為重點,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教育,并實際付諸行動,我們的教育環(huán)境才能越來越好,并最終成就人才,造福社會。
文/梁新紅
責任編輯:席沛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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