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下海就應被“隔離”

2009-09-11 18:42:00 來源:新華網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有些領導干部主動辭職“下?!?,或在退休后投身于市場經濟,這種行為本無可非議。但有些領導干部退休、辭職后到企業(yè)或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利用原來的職務影響拿高薪,群眾對此很有意見。其實,對于這種靠退休(辭職)后的“影響力”謀取私利的現(xiàn)象,中央有關部門在早些年就有明確的“禁令”。比如關于對黨員干部本人及親屬投資行為、辭職和退休后從業(yè)行為等做出限制的規(guī)范性文件,對防止“官商勾結”、“惠及親友”、“投資入股”和“權力期權化”等腐敗現(xiàn)象的發(fā)生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執(zhí)行中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一方面,一些地方和單位對這些規(guī)定制度的落實不力,另一方面,隨著形勢的不斷變化,一些規(guī)定和制度也有待于完善或者細化。事實證明,“時間隔離”需要制定更加嚴格的規(guī)定。 

為什么一些公務員退休(辭職)便“急吼吼”地到企業(yè)去?因為他們要的就是這個影響力的“時間效應”。平心而論,人都有是感情的,相互之間“常來常往”就能“好辦事”。倘若“時間隔離”長了,時過境遷,可能就真的會“人走茶涼”了。因此,我們就是要來一個針鋒相對,進行嚴格的“時間隔離”。關鍵在于要制定更嚴格的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我們常說,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敗滋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有效的“時間隔離”,必須依托嚴格的制度,必須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努力解決阻礙“時間隔離”而導致腐敗滋生的問題,這已經成為我們的共識。現(xiàn)實中常常遇到這樣一種現(xiàn)象:一方面是各種新的制度不斷推出,另一方面是新制度出臺后往往是熱鬧一陣就歸于沉寂。制度是靠人來執(zhí)行的,如果執(zhí)行總是打折扣,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墻上畫虎,成為擺設。相對而言,我們不缺乏制度建設與制定的能力,但缺乏制度的貫徹與落實的本領。 

“時間隔離”,沒有與之相適應的制度不行,而制度執(zhí)行不力更不行。制度執(zhí)行與制度推出都不可偏廢。制度的執(zhí)行力,是一種對規(guī)則、制度的高度認同、忠誠與敬畏,是制度文化的核心。有了制度執(zhí)行力的強大,才會有制度創(chuàng)新生命力的強大?!皶r間隔離”制度亦如此。 

當然,“時間隔離”也必須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與加強制度建設相結合。防治腐敗,既要通過教育引導使人自覺從善,又要通過制度約束使人不能為惡,既要通過思想道德建設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覺性,又要通過制度建設增強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性?!拔锉刈愿?,而后蟲生?!备瘮⌒袨榈陌l(fā)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線出了問題。少數(shù)干部退休(辭職)后,快速利用原來影響,結果快速“出事”,從他們自身來說,也就在于首先是思想道德建設的第一道防線垮了。因此,把教育使退休(辭職)干部打牢廉潔從政的思想基礎,與強化制度建設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地執(zhí)行“時間隔離”的規(guī)定。(解放日報 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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